以前我常幫家裡的狗洗澡,先往盆里注滿一半水,水溫不宜過熱過涼,差不多牠的體溫三十九度上下。接著把牠抱進浴室,四肢放入盆中,稍加稀釋愛犬專用沐浴露,均勻塗抹全身後,打開蓮蓬頭調妥水溫,慢慢將牠身上的泡沫衝淨。洗頭麻煩點,我不會在牠頭上抹浴液,僅僅在沖洗身體時順著流水帶過頭部,以免過多泡沫流入眼睛和耳朵。洗腳犯忌,死板板戳洗易遭反咬,我會假裝和牠玩「握手」,偷雞摸狗地幫牠洗腳。至於肛門,不講究了,囫圇衝衝水,沒沾臟東西就好。當我關上蓮蓬頭的水,牠知道大功告成,便來個大哆嗦,把身上的水珠兒像天馬流星拳般朝我噴射,搞得我半濕半透,通常我會立刻祭上懲罰,用牠驚懼的吹風機給點苦頭。
我想,洗馬克不就和洗小狗同一回事,至少八九不離十。結果,我頭一回幫馬克洗澡的景況,比第一次下廚房還狼狽不堪。
當時馬克兩歲未滿,恰好是人類動物性的啓蒙階段。馬克泡在專用浴盆中,興致勃勃玩著黃色小鴨,同時溫順地讓我用濕毛巾擦洗頭皮。洗完頭後,我打開蓮蓬頭,開始沖洗他肥嫩的胸口,他突然驚聲尖叫,四肢像溺水的小狗使勁拍打水面,那呼天搶地的嚎啕能把無辜的人都影射成嫌犯,我只好在馬媽的強制驅離下倉皇地逃之夭夭。事後我才明白我的「罪行」原來是遺漏了在洗頭之後洗身體之前幫他洗臉,保姆、老媽和馬媽都是這麼侍候的。呔!這小仔要面子,還死腦筋地要,在他眼中宇宙的運行就該像解襯衫扣子般按步就班。既然他這麼堅持程序正義,怎麼不脫完褲子才大小解呢?轉念一想,打出娘胎後一直在尿布或褲襠里「解放」,對他來說,先拉屎再脫褲才是正確邏輯。
初次鎩羽令我卻步了一陣子,後來幾年中多番實操,我逐漸掌握了圓滿達成任務的訣竅。首先是發佈十分鐘後洗澡的通知。馬克通常裝聾做啞,繼續手邊的玩耍。到點後催促他進浴室,他開始接二連三的討價還價——再五分鐘,再三分鐘,再一分鐘。許諾他一點甜頭可以縮短談判時間,比如一顆糖或一個遊戲。甜頭越大,效果自然越好。有次我靈機一動,測試一下他對時間的敏銳度,在首發通知後未到點即開始催促,果然他的套路如出一轍。在接下來的談判中,我表面答應,實際偷時,盤算後居然節省了一半以上的「名目時間」。我心底又好笑又好氣,笑的是他那半套的精明,氣的是另外半套的傻逼。
順利將馬克誘入浴室後,局勢倏地緊張起來。如果說他是個自殺炸彈客的話,在踏進浴室的當口便啓動了身上的計時引爆裝置,開始倒數,我的任務是在他自爆前拆除炸彈,維持一個榻榻米大的世界和平。歷史經驗證明,和平從來是混亂和痛苦的產物,像藏在牡蠣殼里的小東西,從一顆錐心的沙粒,慢慢折磨成晶瑩潔亮的珍珠。多麼痛的領悟啊!馬克是個小頑固,從脫衣、洗頭、擦臉、塗皂、衝水、浸泡、拭乾、著裝,及至吹發,任何步驟的錯亂都會令他瞬間自爆,令我措手不及。
我復刻著保姆、老媽和馬媽一貫傳下的法門,把自己從一個胡亂澆水的園丁,鍛鍊成一台有條不紊的自動洗車機,而僅僅在一點上破舊立新——洗包皮。由於忽視了包皮的清潔,馬克因發炎到泌尿科吃過兩回苦頭,馬媽還曾趁他熟睡時對紅腫的小雞雞噴雙氧水,引起一道淒厲的夜半慘叫,手段雖殘,效果立見。預防勝於治療,關於洗包皮的講究,再粗放的男人也比女人來得心細。包皮可不像鍋碗瓢盤,表面衝衝刷刷就行,它更像窄口花瓶,須得費些周章,穿過頸子往里淘洗才弄得乾淨。頭一步,將包皮向後拉到底。到底的包皮會恰好卡在龜頭的冠狀溝內,而不會在鬆手後彈回原位。接下來只要把露出的龜頭以及溝槽清洗乾淨便大功告成。說來容易,但馬媽過不了頭關,她生怕用力太過,把馬克的小雞雞拉壞了,釀成人倫悲劇。
馬克這死腦筋,怎麼肯乖乖讓我洗包皮?我泡制了洗狗時那套偷雞摸狗的把戲。當然不是和他玩「握小雞雞」,而是按著他習慣的順序,在關鍵步驟多動了點手腳。畢竟馬克只有半調子的精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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