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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只知道在德國高速公路可以當飆車族,至於背後的邏輯卻搞不清楚。有天和德國人聊起這個話題,他說,其實速度越快,駕駛越需集中精神,也就會更加謹慎小心。我想起在台灣,每次遇到塞車我就猛打瞌睡,有次還「親」到一台賓士三二O,幸好我素來溫文,淺淺一吻,船過水無痕,黑衣駕駛白了我一眼,悻悻然離去。

在台灣,內政部說十場車禍九個快,我們就乖乖減速,為了身家安全,也爲了謝絕罰單。其實人們都忘了探究那「快」字背後是否還隱藏別的理由,好比說駕駛是否神志清晰,是否邊講手機,是否正和情人玩遊戲?當我的車速維持在一百一,我還得邊看車況邊關注儀表版指標有沒有繼續勃起,這時任何一個突發事件都可能因零點幾秒的閃失而令我措手不及。

德國人的邏輯頗有一番道理,是否適用台灣或許還有國情差異需要考慮,但至少我認為,「分心」才應該比「超速」承擔更多的肇事罪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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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urmurs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